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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後駕車是無法挽回的錯誤
2011
04/20
23:23
蔡琮旭
台東縣
撰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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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4-20 23:23
蔡琮旭 台東縣 撰稿

酒後駕車,須負刑事責任、行政責任及民事責任,但具有軍人身分之官兵弟兄還必須面對國軍內部之懲處規定,志願役官兵勒令退伍,而自毀前程。利用休假期間與友人餐敘,在聚餐中千萬不要以為只喝了幾杯,駕車毫無問題,一旦肇事,不僅造成個人及家庭難以彌補的傷害影響自己的工作,縱有悔意,亦無濟於事。

所有官兵弟兄都要養成「酒後不開車,開車不喝酒」的良好習慣。聚餐場合,上位者應給於適當叮嚀,並以身作則,方能避免憾事發生。

上傳時間:2011-04-20 2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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