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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東縣警察局辦理「小型車後座乘客強制繫安全帶大執法」全國性同步宣示行動
2012
02/01
23:08
天眼日報記者
石光正
台東縣
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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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2-01 23:08
天眼日報記者 石光正 台東縣 報導

圖:台東縣警察局並配合全國宣示大執法行動,黃健庭縣長除感謝員警的執法辛勞,並也希望以「宣導代替處罰」,提醒用路人注意。(記者石光正攝)

 

新修正的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小型車後座乘客要繫安全帶,經過半年宣導,2月1日起違者將受罰,一般道路新台幣1500元,高、快速公路3000元到6000元,台東縣警察局並於昨日配合全國宣示大執法行動舉行記者會,黃健庭縣長除感謝員警的執法辛勞,並也希望以「宣導代替處罰」,提醒用路人注意。

鑑於國內屢有小型車後座乘客因未繫安全帶,致發生事故時受到重大傷害或死亡,為建立小型車後座乘客繫安全帶之安全習慣及觀念,確保汽車行駛道路之行車安全及同車乘客人身安全,立法院於100年4月22日三讀修正通過「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1條「小型車後座乘客強制繫安全帶」規定,附帶以「宣導為主,裁罰為輔」為手段,成人宣導期屆半年後,自101年2月1日零時起,針對小型車後座乘客未依規定繫安全帶之行為依法開始執行取締。

臺東縣警察局為宣示執法決心,杜絕僥倖心態,教育駕駛人或乘客對小型車後座繫安全帶之正確認知,降低執法阻力,遂行本項作取締作為,利用執法前1日,邀請縣長黃健庭、台東縣警察局局長陳永利、員警同仁、道安會報編組人員、義交、警察志工大隊等代表聯合簽署「繫好安全帶,平安幾世代」宣言,辦理全國性同步宣示行動,發動本縣警察及道安會報力量,結合轄區資源,並透過各類媒體擴大行銷宣傳,籲請全民共同遵守交通規則,以確保生命財產安全,營造「人守法、路順暢、車安全」之交通環境。

宣示行動記者會於下午3時在警察局2樓大禮堂舉行,黃縣長首先頒獎表揚台東縣警察局義勇警察及交通志工100年度及101年春節期間協勤、宣導績優人員,他在致詞時感謝全體員警同仁在9天春節連續協助交通疏導的辛勞,從今天各媒體的報導知道,今年的春節台東地區湧入了49萬1千多的觀光人潮,較去年成長了78%,雖然還是有一些的塞車情況,不過在陳局長及縣警局的事先規劃下,重要的路口都有員警站崗指揮疏導下,交通還算暢通,也讓春節假期交通「零事故」。

乘客強制繫安全帶的規定在國外已經是行之有年了,外國也相當的守法,不管司機或乘客在上車後都會馬上繫安全帶,另外,每次馬總統蒞東視察時根據他近距離的觀察,他也上車後立即繫安全帶,雖然新規定執法又將會為員警增加一份責任及負擔,不過,為了民眾的安全,這樣的執法還是有必要的,但希望以「宣導為主,裁罰為輔」為手段。

台東縣警察局交通隊表示,經過半年宣導,小型車後座繫安全帶政策2月1日起小車後座乘客未繫安全帶,駕駛將受罰,一般道路新台幣1500元,高、快速公路3000元到6000元。但後座乘客暫不包括4到12歲或18公斤到36公斤兒童,兒童未繫安全帶部分,將到8月1日起再開罰。而根據交通部的定義,後座乘客須繫安全帶的小型車,包括自用、營業或租賃小客車及小客貨兩用車。不過,並非所有小型車後座乘客未繫安全帶就被視違規;交通部指出,幼童專用車、救護車的後座乘客可免繫安全帶,特別提醒用路人注意。

上傳時間:2012-02-01 2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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