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恪遵法律、捍衛家園
2011
03/09
11:08
江明峰
嘉義縣
撰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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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3-09 11:08
江明峰 嘉義縣 撰稿

近日以來,陸一特事件於各大新聞中為全國注目的焦點,曾經於陸軍的第一特種兵服役的百位國軍退役人員,群起激憤吶喊的情景時,不免產生疑問,真的是這樣嗎?

要了解一件事情的是非對錯,就必須要了解當時背景。民國三十八年由於國共內戰,蔣中正率領部隊撤退到台灣,戰火時分為了守護台灣,而又面臨軍隊年齡老化問題,即需戰備人員的加入,於是建立義務役的制度,海、空軍服役三年,陸軍服役兩年,但「得」依需要延長一年,陸軍中被抽重第一特種兵就需要延長一年,也就是現在所討論的陸一特。

國人是否想過,如果「陸一特」索賠成功,國庫將損失多少錢,在目前任何政策及建設都需要大筆金錢支撐下,勢必造成社會福利與公共建設的延宕,此時損失的還是國人。請想想當時「陸一特」抽籤本是三年役期,服第三年兵役的人員屬義務役,待遇也未受到任何侵害,何來不公平之說。

一輩子就當一次兵,一輩子值得驕傲的一次,就為了國家犧牲三年寶貴的青春,英勇奉獻的效忠國家,捍衛憲法,戮力為保衛台灣而戰,何不將此榮譽放在心頭。

上傳時間:2011-03-09 1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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