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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護台灣的英雄
2011
03/09
11:06
陳諾亞
嘉義縣
撰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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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3-09 11:06
陳諾亞 嘉義縣 撰稿

我國為法治國家,依法行政是法治國家的必要原則,此事件中,陸軍第一特種兵之設立是因為特殊之時空背景下產物,加上兵役法為立院三讀通過之法律,國防部乃依據兵役法執行並無違法。面對陸一特官兵的委屈可以理解他們的不滿,但倘若賠償除了巨大的償金額動搖國本外,如果此案例推類之下,法令也就毫無立足之地,實在有失公平性。

從一位領導者的角度而言,面對歷史的共業,只能再那艱困的時刻選擇犧牲部分人的自由。所謂「脣齒相依,唇亡齒寒」,難道非得在國家滅亡後選擇站在合邊大聲悲泣著「國破山河在,城春草木深。感時花濺淚,恨鳥驚心...」嗎?也許現在的角度來看會覺得專權跋扈,不過深楚餘戰亂時刻,實在必須選擇非常手段。

上傳時間:2011-03-09 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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