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市第四分局育平派出所警員蔡裕超及謝應寬等2員於今(16)日10-12時擔任巡邏勤務,於11時17分接獲勤務指揮中心通報在慶平路與健康三街口有A3車禍發生:經警方前往查看有部自小客車卡在紐澤西護欄上動彈不得,而當時有一名男子下車跑過承天橋,遂於安平路人行道跳下運河,此時安平所412巡邏員警亦立即到場見狀後便與民眾協力用竹竿及繩索將該名男子救上岸。此時員警見該名男子情緒非常激動,為保護該男子之安全便將其壓制並上銬戒護,且協助119救護人員送往成大醫院,經查該名男子為陳○宏(79年次)。警方立即通知其未婚妻李女到場,並通知陳男之父親前往成大醫院。經詢問李女稱其未婚夫陳男未有精神方面之障礙,應該是長時間未休息且有吃安眠藥的習慣,所以導致精神恍惚,以致開車撞毀護欄肇事。經警方調閱現場路口監視器畫面發現該自小客車第一次於健康三街南往北方向衝撞承天橋前的紐澤西護欄未越過,再次回轉由慶平路西向東左轉衝撞護欄將護欄撞倒,有關陳男為何原因自撞護欄並跳河一事,現由警方釐清案情並調查中。
臺南市政府警察局第四分局分局長邱文亮獲知消息後,對於員警在處置上能顧及民眾安全為第一優先這種做法是正確的,對於員警於勤務上之執勤方式表現值得嘉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