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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農曆春節自2月7日至2月17日計程車運價按錶加收三成
2013
01/31
14:59
顏秀玉
新竹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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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1-31 14:59
顏秀玉 新竹市 報導

今年農曆春節自27217計程車運價按錶加收三成

新竹市政府交通處本(102)年1月22日召開「研商102年農曆春節計程車運價調整相關事宜會議」,邀集交通部公路總局新竹區監理所新竹市監理站、新竹縣政府、汽車駕駛員職業工會、計程車駕駛業職業工會代表及本市警察局等相關單位研商農曆春節計程車加成運價及期間。考量落實照顧本市計程車業者,並兼顧消費者權益等因素,新竹市計程車102年農曆春節運價調整方案比照101年實施標準,加成計費期間為除夕前二日至初八(102.02.07 ~ 100.02.17)共計11天,價格為按錶加收三成運價。

為提供新竹市市民及來訪國內外旅客乘車方便,市府交通處特印製中英日文對照之農曆春節期間收費標準卡,供計程車駕駛放置於車廂後座俾利乘客查詢。

上傳時間:2013-01-31 14: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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