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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駕誤別人的一生
2012
09/05
11:58
周惠珠
台北市
撰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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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9-05 11:58
周惠珠 台北市 撰稿

酒駕所造成的傷害通常不是酒駕的當事人所能感受,無論是從電視新聞或是單位政令宣導中我的體會是如此。音為交通工具的便利及舒適,車子保護的是駕駛人而非路人或是其他駕駛人;車子對酒駕的人來說是殺人工具,即使人在清醒的時候都可能因為失神或是搶快,而造成交通事故,更何況是在不清醒

的時候。

因為車速越來越快,酒駕的嚴重性是等同殺人案一般。路不是只有一輛車在開,路是構連社會的人、物的媒介,四五十年前的車禍最多是傷手、腳,現代的車禍下場是沒手、腳、命;交通工具跟槍砲,所造成的傷害是一樣的。我們手裡拿著小刀在割東西會特別小心,而開車可能會撞死人竟然不以為意。我自己出過車禍,深深知道人在輪子上很安全,但是在輪子以外的時候人是脆弱的像豆腐從手裡掉到地上一般,沒碎則破。酒駕的車子像一顆沒有方向的鐵製的砲彈,砲彈最終因地心引力而落地,沒危險性;酒駕的車子最終因撞到比它堅固的東西才可能停住,而過程中有多少吹彈可破的豆腐都將陪葬。

酒駕的結果不是有錢就可以了事。多少家庭會因此而破裂,原本和樂的一家突然少了一個人。科技的發達,為了自己的方便,確任由犯罪四處橫生。酒駕等於殺人,這樣嚴重的事,依然在每天的新聞上演。酒駕的人仍舊不知道後果是使家破人亡,是教育的不足?還是因為罪責不大,所以不以為意?

上傳時間:2012-09-05 11:58
免責聲明:本文來自 周惠珠 ,不代表天眼日報全球網路新聞網站的觀點和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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