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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支付毒品龐大花費、假釋中仍不惜鋌而走險 警方抽絲剝繭過濾治安人口奏效,相依為命兩毒蟲手到擒來
2012
07/03
22:49
天眼日報記者
陳玉芳
高雄市
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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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7-03 22:49
天眼日報記者 陳玉芳 高雄市 報導

高雄市警察局刑警大隊偵三隊九分隊、新興分局偵查隊2日查獲嫌疑人黃○全、雒(音:駱)○虹等行搶2人組,當場起獲行搶時所穿著衣、褲、鞋子、失竊重機車(車號JTA-3**)一輛、黑色皮包一只(內有手機、相關證件)等贓證物,全案詢問後依搶奪、竊盜罪嫌移送高雄地檢署偵辦。

嫌疑人黃○全、雒○虹等2人,因毒癮纏身,加以平日遊手好閒缺乏經濟來源,為買毒解癮,共謀行搶。黃、雒二嫌先於本(101)年06月26日零時10分許,在本市三民區九如一路186巷11號前,以自備剪刀竊取被害人郭○○所有之重機車1部(車號JTA-3**、山葉牌、藍色、125CC),作為行搶交通工具,沿途尋找落單女性作為行搶目標,於同(26)日零時40分許,在新興區中山二路540號前,趁被害人王○○行走時疏於防備,強行拉扯致王女跌倒手腳擦傷,搶奪皮包後逃逸。

案經市警局刑警大隊偵三隊(9分隊)與新興分局偵查隊共同偵辦,過濾路口監視器並分析比對轄內治安人口,發現黃、雒二嫌涉有重嫌。於昨(2)日上午10時許持高雄地檢署檢察官所核發之拘票,將黃、韜等2嫌拘提到案,並在渠等租屋處查獲作案衣褲、拖鞋、安全帽等物,復於11時10分許,由黃、雒二嫌先帶同前往三民區光富路26巷尋獲渠等所藏放之作案失竊重機車1部,另於11時50分再帶同前往前鎮區三多市場巷1號空屋內,尋獲渠等行搶後丟棄之被害人黑色皮包(內含手機、證件等財物),經帶案調查,黃、雒二嫌坦承上述犯行不諱,全案移請高雄地檢署偵辦。

警方短時間將該二嫌緝捕到案,避免再有無辜市民遭搶,造成生命、身體、財產傷害,除擴大追查該二嫌是否犯下其他案件外,更再次呼籲市民行走時最好走於騎樓地,過馬路勿將皮包夾於腋下或單手側背,騎機車應將皮包置於座墊下置物箱,勿放置在腳踏板或籃內,以免引起歹徒覬覦,造成傷害。

上傳時間:2012-07-03 22: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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