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副分局長亦指示杉林分駐所全力支援大愛園區社區巡守隊初期運作,配合隊員巡邏,以增加見警率共同為大愛園區治安努力奮鬥。(記者向文娟攝)
民間力量參與社會治安維護工作,早行之有年。最早於民國57年臺灣省辦理「推行守望相助發展工作」時,將之納入社區倫理精神建設之一,是為「守望相助工作」之源頭。迄至民國90年民防法頒布後,各地守望相助巡守隊乃於民國92年納入民防團隊中,終於有了法律依據。
為回應「大愛園區」居民欲成立社區巡守隊之聲音,旗山警察分局原先預定於本(101)年
說明會中,由副分局長曾啟彥擔任主席,民防組、戶口組同仁暨杉林分駐所所長等幹部列席,在大愛園區生活管理委員會諸位委員踴躍發言下,為求居民自發性維護家園治安,由主任委員孫榮顯承諾,將會以管委會委員為主體成立社區巡守隊,期盼能拋磚引玉,發揮火車頭作用,讓居民陸續加入,壯大規模。會議中,曾副分局長亦指示杉林分駐所全力支援大愛園區社區巡守隊初期運作,配合隊員巡邏,以增加見警率,秉持著「警民一心,齊力打拼」之精神,共同為大愛園區治安努力奮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