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 入

加入最愛
警察~有你真好 計程車上遺失物即時尋回
2012
07/02
00:21
天眼日報記者
陳玉芳
高雄市
報導
分享
瀏覽 (332) | | | |
2012-07-02 00:21
天眼日報記者 陳玉芳 高雄市 報導

圖:陽明派出所巡佐鍾清梅,順利將皮包尋回還給失主張女,令其非常感激。(記者陳玉芳攝)

 

高雄市三民二分局陽明派出所巡佐鍾清梅於101年06月28日17時55分許民眾小姐報案稱:說其包包不慎遺留在計程車上,請求警方協助。

張女稱其於15時許由小港搭乘計程車至本轄澄清路的公司,到公司後赫然發現自己的包包不見了,猜想應該是落在計程車上,包包內雖無財物但全都是公司的文件,十分重要,所以想請求警方協助。巡佐鍾清梅先安撫張女緊張擔心之情緒,再奉上茶水請張女稍作休息,張女稱其沒有記到計程車車號,鍾員於是提議可以調閱行車路線的監視器畫面,查看是否有拍到車號,故鍾員協同張女一同調閱行經路線之監視器,一一過濾可能乘坐之計程車。經鍾員細心調閱,終於在三民區褒揚街的路口監視器畫面看到489-00號計程車經過,張女稱其乘坐之車號前三碼很像就是489,故鍾員立即查詢該計程車駕駛人及聯絡方式。經查詢489-00號自小客車駕駛為張00並留有聯絡電話,鍾員撥打電話詢問後,確認張男今天下午有在小港載客,並請其查看後座果然有ㄧ個皮包且花色和張女所描述相吻合,是故鍾員請張男前來陽明派出所一趟,張男亦十分熱心答應配合。張男於18時24分抵達陽明派出所,順利將皮包還給失主張女,張女因此失而復得公司重要文件,並對於警方有效率的找回遺失皮包非常感激。

鍾員提醒張女日後若有搭乘計程車等大眾交通工具,應該養成下車前查看座位之習慣,避免遺落皮夾或手機等重要物品。

鍾員工作認真,本於為民服務及積極助人的精神,以細心、熱心的積極工作態度,幫助民眾迅速找回遺失物品,足為同仁楷模,資為表率,張女對員警的服務態度給予高度肯定。

上傳時間:2012-07-02 00:21
免責聲明:本文來自 陳玉芳 ,不代表天眼日報全球網路新聞網站的觀點和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