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港分局員警尋獲迷...png
本分局漢民所警員張簡常宏、蔡兆卿擔服101年05月20日12-14時巡邏勤務,於13時途經小港區宏平路310號前有一迷途老人,經2員下車了解,該名迷途老婦人在附近已來回走動一陣子,身上未帶有任何證明文件,不知姓名且不認識字,看來神情緊張、心情激動,張、蔡2員見狀立即上前寒喧、安慰,因該路口車輛往來頻繁,嚴重威脅其安全,故先將老婦人帶上警車載返所,因時值中午用餐時段,張、蔡兩員並至便當店購買便當予以食用,待老婦人心情回復後,自稱住小港區青山街附近,不知道地址幾號,張、蔡2員除利用戶役政等系統查詢,又到青山街附近店家查訪後,終查知老婦人(黃0姚、24年次)住在高雄市小港區青山街00號,2員遂立即以巡邏車將該迷途老婦人載返家交由其女兒李00照料,家屬對於警方能夠迅速將其母親安置並載返家,再三向張、蔡2員表示感激之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