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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遇警攔查 酒後駕車遭法辦
2012
06/26
09:07
天眼日報記者
陳麗雲
彰化縣
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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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6-26 09:07
天眼日報記者 陳麗雲 彰化縣 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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嫌疑人陳○聰(男、51年次、彰化縣人)日前騎乘車號J7M-***號重機車,行經彰化縣花壇鄉中山路與斑鳩路路口時,遭彰化警察分局三家派出所員警攔查。員警攔查後發現陳○聰滿身酒味,說話口齒不清,遂對其實施酒精濃度呼氣值測試,測試值達0.60mg/l,顯已達不能安全駕駛交通動力工具之程度,涉嫌刑法第185條之3公共危險罪。

經員警對嫌疑人陳○聰偵訊,陳○聰對其罪行坦承不諱,並表示他是在彰化縣大村鄉的釣蝦場與朋友飲完酒,認為只是小酌幾杯應該無傷大雅,所以才勉強酒後騎車。

全案將嫌疑人陳○聰依公共危險罪嫌報請臺灣彰化地方法院檢察署偵辦。

上傳時間:2012-06-26 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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