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住桃園縣楊梅市許姓男子,外出喝酒於101年6月25日15時40分許,在楊梅市楊湖路1段360號前,被楊梅分局永安派出所查獲,移送至楊梅分局偵查隊時,見女兒於10分鐘後進入偵查隊,許父原以為女兒前來探視,未料,其女亦是酒後駕車被逮,許父感慨說著「這次罰多了,再也不敢再喝酒了」。
25日14-18時,楊梅分局執行全縣分區性取締酒後駕車勤務,分別派組合警網在楊梅市楊湖路一段360號前攔查取締,楊梅分局新屋分駐所及永安派出所於
於101年6月25日17時許,楊梅分局永安派出所將許父,偵訊後移送偵查隊,在隊上復訊時,許女正為楊梅分局新屋分駐所員警帶入偵查隊,許父正面露欣慰表情時,以為女兒要來關心該案,近看時才發現其女也因公共危險為警方查獲,父女二人分別因酒後駕車遭警查獲,而在偵查隊相遇,感覺到非常訝異!
楊梅分局分局長高壽孫表示,取締酒後駕車勤務不分時段路段,會持續加強取締,呼籲鄉親「酒後不開車或指定駕駛」,如店家發現顧客飲酒過量,希望提供相關協助,如「代客叫車」服務,酒後不上道,平安回家門,是最重要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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