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菸品健康福利捐宣導
2009
06/02
18:21
黃義雄
苗栗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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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6-02 18:21
黃義雄 苗栗縣 報導

 

菸品健康福利捐宣導

菸害防制法規定6月1日起菸品健康福利捐(菸捐)的價格由現行每包10元調漲為20元,為免業者將舊菸(無辨識標示)當成新菸低價高售,賺取非法價差,衛生單位除了呼籲消費者小心辨識,新法上路後也將每日前往商店輔導查核,違者將處3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

苗栗縣衛生局2日指出,世界銀行報告指出,菸價每提高10%,菸品消耗量就能減少4%-8%,青少年族群甚至可減少10%。菸害防制法提高菸捐的主要目的,即盼發揮以價制量的效能,提醒吸菸者減少吸菸,甚至戒菸。

新法剛上路,為提供消費者如何辨識新舊包裝,該法也規定6月1日生產或進口的菸品均必須由業者於菸盒外有效期限附近印製「N20」或「NT20」或「NT$20」等辨識標記,否則均視應以舊制價格販售。

衛生局長羅財樟表示,由於菸品課捐方式以6月1日以後生產或進口之新菸為主,故新法上路後的前幾個月,巿面上可能即有依舊制(10元)及新制(20元)二種繳交菸捐之菸品同時流通,因此消費者極有可能買到一種菸、二種價格的情況,為了保護消費者權益,呼籲消費者購菸時,不管是購根(例如雪茄、菸絲)、購盒、購箱時均務必識明標記,衛生局方面也會派出菸害防制公共衛生服務員前往全縣各商店查核,違者將依法處罰。

羅財樟說,過渡期間內,除了價格有二種,用來辨識價差的標記也有二種,衛生署礙於部分業者可能來不及更換包裝,所以提供藍底紅字之黏貼型標記做為便宜措施,因此不論是業者自行印製或貼上衛生署提供之黏貼標記之菸品,都算新制新價範圍。所以如果消費者發現疑似偽造或重複使用辨識標記的菸品時,即可透過菸害防制諮詢與檢舉專線0800531531或消費者申訴專線1950檢舉。

羅財樟說,過渡期間內,除了價格有二種,用來辨識價差的標記也有二種,衛生署礙於部分業者可能來不及更換包裝,所以提供藍底紅字之黏貼型標記做為便宜措施,因此凡是印有業者自行印製或貼上衛生署提供之黏貼標記之菸品,都算新制新價範圍。不過如果消費者發現疑似偽造或重複使用辨識標記的菸品時,即屬違法漲價之行為,可透過菸害防制諮詢與檢舉專線0800531531或消費者申訴專線1950檢舉。

上傳時間:2009-06-02 1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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