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副所長照片.jpg
嘉義市政府警察局第二分局公園派出所副所長林俊雄自民國70年開始擔任警職至今業已31年許期間表現優異於101年榮獲嘉義市政府警察局所頒發之模範警察殊榮。
林副所長自警校畢業後在台北縣板橋分局擔任基層勤區員警,因職務調動返回故鄉嘉義縣、市警察局任職於78年獲頒警察局績優警勤區;84年獲選為警政署示範警勤區。任職期間因工作表現優異續於79、81、88、94等年度獲選為警察局績優員警。且自88年1月底升任巡佐後歷任長竹、興安、八掌、南門、新南、公園等派出所副所長及第二分局警備隊副隊長等職約計13年。
於99-100年任第二分局新南所副所長期間,在該所99年度分局各派出所績效評核成績全年度第1名;100年度警察局模範派出評核成績全年度第一名,並協助推展媒體行銷,用心為民服務,積極建立警察正面形象。另於推動嘉義市政府100年度警政重要工作「住宅防竊安全檢測」檢測績效優異。利用嘉職、嘉工、大同等校,班會時間前往預防犯罪及交通安全、反詐欺、反霸凌、反毒等宣導工作提升同學危機意識並降低違法與違規之發生率。
嘉義市政府警察局第二分局副所長林俊雄表示:警察工作重點在偵、防犯罪,但更要站在民眾的角度來關心幫忙民眾,增進警民間互信,本著關心弱勢及同理心發掘貧困孤苦及需要幫助的人,並給予主動關懷及推行政令,獲獎是上級長官肯定及同事間的愛護,希冀各同仁能共勉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