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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眼不識名牌包 山寨律師變成賊
2012
06/11
14:37
天眼日報記者
葉美惠
嘉義市
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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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6-11 14:37
天眼日報記者 葉美惠 嘉義市 報導

竊取名牌包案-1.jpg

 

竊取名牌包案-2.jpg

 

嘉義市政府警察局第二分局南門派出所日前查獲一名涉嫌竊盜案之男子,警方在案發隔日就將竊嫌逮捕到案,並將被害人遭竊之皮包及物品全數尋回,讓被害人對警方的積極辦案精神大表感激與讚同。

陳姓被害人是南門派出所轄內一家服飾店的店員,日前晚間23時許發現放在櫃檯內的名牌LV皮夾及化妝包不翼而飛,陳女隨即發現一名男子鬼祟的往店門口快速離去,陳女追上去後發現男子轉個彎就不見人影,趕緊向警方報案,警方立即調閱服飾店內及周邊路口監視器追查,發現該名竊賊共二度進入該服飾店,第一次竊取名牌LV皮夾,5分鐘後又再度進入店內竊取乙只化妝包,掌握犯嫌特徵後,警方便在巡邏時發覺竊賊行蹤,一舉捕獲。

警方查獲的該名周姓竊賊向警方表示,是趁店員進入服飾店後方時進入行竊,第一次竊得的LV皮夾內只有被害人的證件並沒有財物,於是5分鐘後再以同樣手法入內竊得化妝包,但一樣沒有任何財物,於是就隨手將LV皮夾和化妝包丟棄在路邊水溝內,在周嫌帶同警方前往丟棄地點果然發現水溝內的LV皮夾和化妝包,也幸好竊賊不識貨才讓被害人的LV皮夾能失而復得。而警方在調查時也發現周嫌除了有多項竊盜前科外,另有違反律師法的紀錄,周嫌向警方坦承年輕時在律師事務所上班,是幫人寫狀紙的,想不到現在卻落得如此下場,也只能感嘆是命運弄人。

南門所所長曾文彥表示:打擊犯罪維護社會治安是警方責無旁貸之責,而民眾亦應該注意自身財物的保管,多一分注意就多一分安全,警方亦將全面加強防竊作為。

上傳時間:2012-06-11 14:37
免責聲明:本文來自 葉美惠 ,不代表天眼日報全球網路新聞網站的觀點和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