鑑於酒後駕車嚴重威脅國人的生命財產安全,100年11月30日新修正刑法第185條之3雖加重酒駕刑責,惟酒駕案件仍層出不窮,近日更發生多起嚴重酒駕肇事致人死亡案件,造成數個家庭破碎,引發社會高度重視,嚴刑竣罰之聲再起。
臺中市政府警察局除每月分析肇事原因、路段及時段,依轄區特性及交通狀況規劃取締酒後駕車勤務外,並聯合中部四縣市及國道第三及第七警察隊執行「區域聯防取締酒後駕車專案勤務」,針對聯外道路實施,強化取締酒後駕車作為;另為避免民眾心存僥倖,本局亦規劃日間擴大辦理取締酒後駕車勤務,針對易肇事及飲酒區域以「區域封鎖」方式攔檢盤查,展現取締酒後駕車執法的強烈決心。
比較全國六直轄市100年度臺中市計取締酒駕10,893件(臺北市10,573件),以本市增加12.6%為最多,惟本市100年因酒後駕車之A1死亡件數仍達46件47人,更較99年增加6件6人,顯示酒後駕車心存僥倖之民眾仍多,另統計臺中市本(101)年1-5月執行取締酒後駕車專案勤務總計315次,取締酒駕件數為3,971件,主要肇因為酒駕之A1案件亦達18件18人,雖較100年同期20件20人減少2件、2人,爰酒駕肇事致人於死之情形仍相當嚴重。
為宣導民眾酒後不駕車之安全駕駛觀念,警察局於6月8日夜間,特別邀請蕭副市長親自蒞臨主持取締酒後駕車專案勤前教育激勵士氣,並至勤務現場慰勉執勤員警辛勞,宣示臺中市政府嚴正執法強力取締酒後駕車之決心。蕭副市長特別呼籲民眾不要酒後駕車,落實指定駕駛或搭乘計程車返家;同時呼籲民眾切勿以身試法,警察局已佈下天羅地網除於夜間取締酒駕外,更於日間實施專案稽查勤務,加強攔查取締。要讓僥倖酒駕的民眾「不願、不敢、不能」挑戰公權力,展現臺中市遏止酒駕肇事的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