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生於高雄市六龜區身分不明焦屍案,經六龜警分局長李文芳率領偵查隊隊長曾銘忠及專案小組深入追查,連日來根據案發現場遺留之跡證,派員循線調閱上百支路口監視器過濾後,使原本案情膠著之無名焚屍案出現大逆轉,經該分局專案小組成員不斷抽絲剝繭後,今公布該焦屍之真實身分為設籍台中市大雅區現年70歲之張○男,並在輔以相關佐證資料及尋獲所棄置於山溝內的機車後,已排除張民係遭他人殺害後焚屍之情形,全案經該分局偵辦後,報請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檢察署做最後認定。
發生於今年
六龜分局於案發後立即組成專案小組,依據現場遺留證物(塑膠汽油桶、鋸子、塑膠小碟等)及男子所騎乘之機車影像,沿線調閱路口監視器以車追人之方式,查出當時購買人真實身分後,隨即針對張○男展開調查,調查時發現張民於5月中旬,因故獨自1人從臺中市一路輾轉流落到南部,並於高雄市湖內區某旅社投宿,於
六龜警分局長李文芳表示,在該分局多日查證,並佐以上百支路口監視器影像及訪查案發現場附近居民結果顯示,張民自台中一路輾轉來到高雄六龜期間均係獨自1人,且經其親屬及友人表示張民平時生活單純,並無與人結怨或金錢糾紛,看不出有任何他殺嫌疑,在排除財殺、情殺、仇殺等狀況下,初步排除他殺之嫌,以自焚的可能性高,全案由該分局報請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檢察署做最後認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