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 入

加入最愛
高雄市六龜『焦屍案』案情明朗化,警方公布真相
2012
06/08
00:16
天眼日報記者
王時榮
高雄市
報導
分享
瀏覽 (194) | | | |
2012-06-08 00:16
天眼日報記者 王時榮 高雄市 報導

發生於高雄市六龜區身分不明焦屍案,經六龜警分局長李文芳率領偵查隊隊長曾銘忠及專案小組深入追查,連日來根據案發現場遺留之跡證,派員循線調閱上百支路口監視器過濾後,使原本案情膠著之無名焚屍案出現大逆轉,經該分局專案小組成員不斷抽絲剝繭後,今公布該焦屍之真實身分為設籍台中市大雅區現年70歲之張○男,並在輔以相關佐證資料及尋獲所棄置於山溝內的機車後,已排除張民係遭他人殺害後焚屍之情形,全案經該分局偵辦後,報請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檢察署做最後認定。

發生於今年5月31日六龜區之「焦屍案」,所轄六龜分局接獲報案後,立即封索現場由鑑識中心人員進入採證,並報請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到場指揮,經現場採證後,該分局根據現場所遺留之相關證物可能購買之商家(滿滿大賣場)展開追查,隨即於高雄市湖內區查出疑似購買之人。再經該分局多方查證並採集焦屍身上檢體與其親屬唾液棉捧送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DNA親屬關係比對,結果證實現場遺留證物之購買人與案發現場焦屍係為同一人,其真實身分即為設籍台中市大雅區之張○男。

六龜分局於案發後立即組成專案小組,依據現場遺留證物(塑膠汽油桶、鋸子、塑膠小碟等)及男子所騎乘之機車影像,沿線調閱路口監視器以車追人之方式,查出當時購買人真實身分後,隨即針對張○男展開調查,調查時發現張民於5月中旬,因故獨自1人從臺中市一路輾轉流落到南部,並於高雄市湖內區某旅社投宿,於5月26日獨自一人前往大賣場購買本案證物後離去,隨後於5月27日上午在高雄市甲仙區發現張民行蹤,當天下午張民又獨自1人在六龜區中油加油站出現,並在該處以汽油桶加油,直到案發前1日(30日)上午11時40分許,該分局從案發現場附近路口監視錄影帶發現張民獨自1人騎乘機車經過該處,約七分鐘之後,又徒步走回,專案小組立即依據張○男往返時間差,於路口監視器附近再加強蒐查,終於在山溝內尋獲張民所騎乘的機車及安全帽等物。

六龜警分局長李文芳表示,在該分局多日查證,並佐以上百支路口監視器影像及訪查案發現場附近居民結果顯示,張民自台中一路輾轉來到高雄六龜期間均係獨自1人,且經其親屬及友人表示張民平時生活單純,並無與人結怨或金錢糾紛,看不出有任何他殺嫌疑,在排除財殺、情殺、仇殺等狀況下,初步排除他殺之嫌,以自焚的可能性高,全案由該分局報請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檢察署做最後認定。

 

上傳時間:2012-06-08 00:16
免責聲明:本文來自 王時榮 ,不代表天眼日報全球網路新聞網站的觀點和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