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縣100年死亡事故120件124死,其中酒後駕車肇事致死37件40死(佔事故30.8%),較99年死亡事故110件114死,酒後肇事致死23件23死(佔事故20.9%),100年酒駕肇事致死較99年增加14件17死,今年至5月底計發生47件47人死亡,其中酒駕15件15人死亡,酒駕佔32%,其中
有關酒後駕車的處罰,除交通罰鍰處新台幣15000元以上6萬元以下罰鍰外,並當場移置保管該車輛,及吊扣駕照一年,拒絕酒測除處新台幣6萬元罰款,並當場移置保管車輛及吊銷駕照;涉及肇事或酒測值達
分析本縣為何酒駕嚴重除了大眾運輸系統不發達,導致居民外出駕車比例甚高,在飲宴場所個人克制力不夠(飲酒過量),酒後仍駕駛汽機車情形下,即易酒後駕車;另本縣地廣人稀,道路筆直照明不足,酒後駕車易因車輛操控力不足情形下發生交通事故,且在酒駕超標(超過
雲林縣警察局表示執法是最能立竿見影的防制方式,並以巡邏或交整定點攔查方式加強取締酒後駕車;另持續透過各種管道宣導酒後不開車,使民眾知而後行,而一般民眾常有錯誤觀念就是我不可能運氣這麼差,不可能技術這麼差,喝完酒後避走羊腸小徑就沒事,結果反而肇事得不償失;外出飲酒留一人不沾酒,或酒後代理駕駛載回家等均為飲酒時絕佳處理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