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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獲鄭oo等3人重利犯罪集團案
2012
06/05
14:48
天眼日報記者
羅淑真
新竹縣
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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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6-05 14:48
天眼日報記者 羅淑真 新竹縣 報導

查獲嫌犯鄭○○等3人於101年2月2日因組織犯罪條例案經警方查獲,仍不知悔改,繼續以每月60分之高利放款予極需借貸之被害人,目前經查被害人共計20餘人,初估所獲不法利益近200萬元。犯嫌鄭○○等3人共同承租新莊市高級社區組成地下放款公司,並以雙B車輛代步,以每筆5000元購得工商存戶單位個資,隨機以電話詢問有無要借款,因此,得知被害人黃OO經營團膳便當生意急需現金周轉,乃於101年3月間分別向嫌疑人林○明借款10萬元、30萬元,共借款2次,每期以10天為1期利息20分計算,由被害人開支票作為抵押,因被害人長期遭高額利息壓迫無力償還債務,於昨(4)日得知犯嫌等人將前往逼討債務,乃向警方報案,警方於犯罪時地(一)當場查獲嫌犯鄭○○、林○輝等2人,並查扣被害人放款帳冊及存款簿1本、工商本票1張、記事本1本、客戶資料記事本1本、支票、借據、現金624700元等物證,另經擴大偵辦循線至新莊市藏匿處所搜索當場查獲共犯林○明及帳冊、存摺、本票、支票、商業本票、教戰守策、手機2支、毒品K他命4.5公克等物證,全案以重利罪、組織犯罪條例案移送桃園地方法院檢察署偵辦。

新竹縣政府警察局竹北分局分局長鍾孝平呼籲:民眾借貸要循正當管道,向合法之銀行借款,不要向來路不明地下錢莊借款,以免無力償還時遭受暴力討債,致使自身及家人遭受危害。

一、 查獲地點時間 :

二、 (一)101年06月04日下午14時許

三、 (二)101年06月04日下午16時30分

四、 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377巷17弄

五、 桃園縣龍潭鄉龍新路竹窩段

六、 偵辦單位:新竹縣政府警察局竹北分局偵查隊

查獲嫌犯:鄭○仁,男,民國72年次、曾有竊盜、強盜、組織犯罪等刑案紀錄。

林○輝,男,民國73年次、曾有賭博、組織犯罪、毒品等刑案紀錄。

林○明,男,民國77年次、曾有重利、組織犯罪刑案紀錄。

查獲証物:

鄭○仁扣押物品:現金524000元、應收帳單明細表2張、客戶資料記事本1本、行動電話SIM卡2張、借款人支票6張、空白支票5張、借據2張、讓渡證書1張。

林○輝扣押物品:現金100700元、存款簿1本、工商本票1張、記事本1本、帳冊資料1張、名冊1張、匯款回條1張、手機2支。

林○明扣押物品:現金1200元、存摺14本、本票7張、支票3張、帳冊1本、商業本票1本、教戰守策1本、手機2支、毒品K他命4.5公克。

上傳時間:2012-06-05 14: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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