嫌疑人黃○○經查有家庭暴力及多次毒品等刑案資料,因本身經濟狀況不佳,又缺錢購買毒品,遂於本(101)年4月13日12時04分許騎乘其父親所有之號重機車,在本市鼓山區臨海一路23號「臺灣銀行鼓山分行」前乘機搶奪被害人陳○○所有之公益彩券刮刮樂50張(每張價值新台幣200元、共價值10000元),並於得手後持向不知情證人郭○○所經營之「金○彩券行」兌換得款新台幣8280元花用殆盡。
案發後,由鼓山分局偵查隊與新濱派出所立即組成專案小組積極偵辦,經調閱案發地點監視錄器,循線查出歹徒影像及騎乘機車號碼為CL9-995號,確認可疑嫌疑人身分後,立即前往其曾經所有之各相關戶籍處所(高雄市鼓山區00街、高雄市鳳山區00路24號)等處所查證均無所獲,警方緝而不捨調閱其過去刑案紀錄、及相關典當交易文書,終於翌(14)日15時30分許在高雄市鳳山市文中街民宅內查獲黃嫌到案。詢據黃嫌坦承上揭犯行不諱,全案依搶奪罪嫌移送高雄地方法院檢察署偵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