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油價漲不停-「揪團購油」省卡多 非法儲油恐涉公安,高市刑大破獲非法儲槽
2012
04/24
23:47
天眼日報記者
王時榮
高雄市
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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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4-24 23:47
天眼日報記者 王時榮 高雄市 報導

圖:警方查獲贓證物:查獲油槽2個、柴油25000公升、活動式加油器具一組(內含加油槍1支、流量表1台、馬達1部、輸油管1條)等證物。(記者王時榮攝)

 

高雄市警察局刑警大隊偵五隊14分隊日前接獲民眾檢舉,位於小港區中安路上有一處經營吊車買賣集散場所,經常油味四溢、拖板車進出頻繁等異常現象,疑有因地下油行藏身此處,嚴重影響水資源。

經該大隊組成專案小組,經1個多月嚴密蒐證,發現該公司雖領有經營汽、柴油批發業牌照,許可運輸油品,但卻無加油站、儲油設備使用執照,涉嫌以原做為運輸汽、柴油使用的罐槽體當作儲油槽,以規避有關單位的查緝,且現場亦未有「擋油堤、消防設備、油水分離設備、接地設備、聯外道路、液位指示裝置、超高液位警報」等儲油設備之油槽區應具備基本設施,且鄰近住宅區及高雄小港國際機場,宛如都市炸彈,嚴重影響公共、水資源、飛航等安全。專案人員見時機成熟後,持高雄地方法院搜索票入內搜索,當場查獲加油站油罐車進行輸油於油槽內,查扣油槽2個、柴油25000公升、活動式加油器具一組(內含加油槍1支、流量表1台、馬達1部、輸油管1條)等證物,並立即通知高市消防局到場,認定已違法石油管理法第40條(致生公共危險)規定,雖業者辯稱該儲油用之罐槽體,係為運輸用而非儲存用,但經檢視該車體輸胎皆無氣,無法拖動,且四週雜草叢生,無行駛跡象,現場亦查扣活動式加油器具,顯見業者乃利用運輸油品許可執照,卻非法儲油販售不特定人士,調查後依違反石油管理法移送高雄地檢署偵辦。

警方原以為該地下油行係為傳統向漁民購買漁船用油,屯油後再販售給不知情民眾,但經深入追查了解,依照規定油品批發商進油(加油)超過1公秉(1000公升)以上者僅能向中油或台塑油庫加油,而該非法儲油業者(批發商)以每公升低於中油1.5元的價格向合法加油站(中油零售商)購油,而加油站則因這種「加油站與批發商合作衝量」後,取得更多低於中油公告之油品售價的「折讓協議」,購買愈多折扣愈多(遠大於扣除賣給批發商的折價),造就雙贏局面,唯一的輸家就是中油。加油站利用此「折扣機制」衝業績並尋找許可批發油品「客源」,甚至不惜違反加油站設置管理規則的規定,違規用加油槍直接加油到批發商油罐車,宅配到各大合法、非法油槽區輸油或儲油。

本案加油站賺錢、該合法儲油汽(柴)油批發業也賺錢,卻忽略儲油必須經過各項安全審核機制,才能從事儲油及販售,否則恐引起公安事故,在國際及國內油價不斷往上飆漲,非法地下油行更會利用各種機會低價屯油販售,藉以獲得利潤,為遏止「地下油行」猖獗及照顧愛車,呼籲全民到合法加油站加油。

上傳時間:2012-04-24 23: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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