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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眾駕車掉落30公尺深溪谷 警方攜繩索搶救傷者
2012
04/05
09:56
警消新聞
李思璇
宜蘭縣
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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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4-05 09:56
警消新聞 李思璇 宜蘭縣 報導

 

 

 

礁溪警分局龍潭派出所警員黃振豐與四城派出所所長呂適宇擔服組合警力勤務中,於晚間八時許接獲勤指中心通報,於礁溪鄉開成禪寺往龍潭方向溪谷有一輛自小客車跌落山谷,警方獲報立即趕赴現場。

警方到達現場先以行動電話連絡報案人確認位置,報案人郭○霹(54年次、住台北市)稱因駕車不慎導致跌落山谷,警方於電話中發現受傷的郭姓駕駛講話氣息微弱,而且據他描述,跌落溪谷後車輛嚴重變形,造成車門無法開啟而人受困其中,更無從得知目前正確位置。警方根據報案人的描述由開成禪寺要往山下一路往返巡視,但均未發現,機警的員警在電話中告知郭男利用鳴按喇叭來確認車輛跌落位置,並通知消防隊協助救援。最後警方於小礁溪1號橋附近,發現有車輛衝落山谷之痕跡,經下車查看發現報案人所駕駛之車輛跌落溪谷約30公尺處,員警立即攀入溪谷中找尋,果然看見報案人所駕駛自小客H7-32**自小客車,因車體變形無法開啟車門,警方與消防隊等4人合力將車門拉開並將郭男救出,經醫護人員判斷,傷者右手有骨折情形無法使力,而溪谷地勢險峭,龍潭派出所黃姓員警聯絡所內同仁曹聖瀚攜帶繩索至現場將傷者從溪谷救起,四人合力輪流背負傷者郭○霹,將其從溪谷救出,送往陽明醫院救治。

礁溪警察分局長黃志祥表示,所長呂適宇與警員黃振豐主動熱心協助搶救民眾,發揮人溺己溺的精神,不但在整個救援過程中,抱持著救人第一的念頭,不避艱險,兩名員警臨危不亂,發揮良好的團隊默契,為民服務的精神值得肯定與嘉勉。

上傳時間:2012-04-05 09: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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