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確依管道迅速回報危安狀況 嚴禁隱匿之情事
2012
03/11
11:59
王昱智
花蓮縣
撰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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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3-11 11:59
王昱智 花蓮縣 撰稿

要有效降低部隊危安事件,必須要在事件的各個階段都投注對應之配套措施,以減低或避免相關事件造成之傷害。

首先是「防範於未然」,多數危安事件肇因於人為疏失,並非不可避免的,平時部隊應加強各類軍紀教育,不斷宣導,將各項安全作為深植於所有官兵同仁之心中。在軍隊中,無論階級高低,所有人員皆須接受軍紀及部隊安全之相關教育,以確保任何階層之人員都具備相關部隊安全之正確觀念。

再者是危安事件肇生後,「迅速處理,並持續依正確管道迅速有效地回報」。無論事件的大小,皆應依五管道詳實回報。部分單位幹部對於自身處理能力過分有信心,或者害怕發生事件會遭受上級責難或者懲處,隱匿案件,私自處理,導致案情遭受延宕或者擴大,喪失最佳處理時間,造成更大的傷害。事實上,無論單位幹部有無能力處理,只要發生了案件,就應該立即回報,同時也可以獲得更多方面的資源以及支持。

秉持「防範於未然」以及「迅速處理,並持續依正確管道迅速有效地回報」兩大重要觀念,相信危安事件必能有效降低。

上傳時間:2012-03-11 1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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