頭份警分局頭份派出所於101年1月份接獲線報,有一處流動賭場在頭份鎮內流竄,賭客大都為外籍新娘,馬上報告分局長,分局長非常重視,立即責成頭份派出所成立專案小組全力偵辦。
頭份警分局表示,但該賭場十分機警,為躲避警方查緝,經常更換賭博處所,經過1個多月的埋伏跟監後,發現該賭場落腳於頭份鎮中華路一處小吃店,且常有外籍男、女出入,專案小組於101年2月2日22時55分見事機成熟,持搜索票前往該處搜索,當場查獲越南籍盧姓女子涉嫌利用渠所開設小吃店之場所,供越南籍同鄉作賭博場所,警方於現場查獲越南籍賭客8名(7女1男)在該店賭博,由於賭興正濃賭客根本未查覺警方進入,現場查扣撲克牌6副、抽頭金新台幣13000元(包含入場費、賭客補貼餐飲、水電、瓦斯等費用)、賭資新台幣67000元。
警方說,偵訊時39歲越南籍盧姓女子供稱她是在頭份鎮中華路開設小吃店,於大年初一起兼營賭場,號召越南籍同鄉於該處聚賭,賭博方式係以撲克牌進行越南「六公」之傳統賭博,每人入場需先繳交場地費新台幣1000元,每人每次下注賭資至少新台幣1000元起跳,她還要負責烹煮食物供賭客食用(越南的習俗係自春節除夕開始2個月內均會賭博慶祝),賭客要求很高,有時還會要求煮龍蝦喝好酒等高檔食物。讓辦案員警聽了搖頭不已。全案於偵訊後己將盧女依賭博罪嫌移送臺灣苗栗地方法院檢察署偵辦,另賭客部分由頭份分局依社會秩序維護法予以裁罰。
頭份警分局分局長陳家銘表示賭博為「萬惡淵藪」,警察機關於春節期間取締賭博是要讓民眾過著平安快樂的春節,希望民遠離賭博,以正當娛樂來歡度佳節,並匡正社會善良風氣,淨化社會治安。
圖上:警方於現場查獲越南籍賭客8名(7女1男)。
圖下:現場查扣撲克牌6副、抽頭金新台幣13000元(包含入場費、賭客補貼餐飲、水電、瓦斯等費用)、賭資新台幣67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