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小型車後座乘客強制繫安全帶上路,國道4隊警方昨天在新營收費站攔檢執法。(記者田進山攝)
汽車後座乘客未繫安全帶,昨(1)日起開罰!市警局新營分局首日攔檢開罰8件,國道第四警察隊在新營、斗南、新市三個收費站攔檢開罰9件(另前座未繫安全帶開罰12件),交大員警在大台南地區共取締6件。
汽車後座乘客應繫安全帶新制宣導期一過,新營分局今天在新營、柳營和鹽水主要出入幹道和市區攔檢過往車輛。在一般道路上,如果汽車後座乘客未繫安全帶,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三十一條規定,開罰駕駛1500元罰鍰。
在高速公路上,汽車後座乘客未繫安全帶,罰鍰從3000元起跳。今天上午8點起,國道四隊在中山高新營、斗南、新市三個收費站攔檢,不管前座、後座乘客未繫安全帶都開罰300元,如果後座二名乘客未繫安全帶,要罰4500元。
昨日下午,交警大隊長李文芳視察交大員警執法情形,員警攔停多輛小客車與計程車,發現後座乘客都有繫上安全帶;目視走內側車道的小型車,也看見後座乘客繫上安全帶,顯示新交通法規經過半年長期宣導後,已收到一定的成效。李文芳要求外勤部屬路檢時加強取締,日後將列入常態性攔檢取締目標。
有被處罰的民眾辯稱,不知有此新制,但已經來不及了,收到警方開的紅單,直批「政府搶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