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政府警察局楠梓分局楠梓派出所警員宋韋辰、李旭智,於100年12月26日16時20分許擔服巡邏勤務時,接獲通報於家事法院前有男子欲持刀自戕,員警到場見機搶下刀子並將男子帶回所內安撫,使其打消輕生念頭,挽救寶貴生命。
據瞭解該蔡姓男子(46年次)因與妻子感情不睦當日至家事法院開庭,自覺無法帶給家人好的生活,情緒低落之下持刀欲自戕,員警獲報到場時男子情緒極不穩定,情況十分危急,遂奮不顧身上前奪下男子手中番刀,並將男子帶回所內開導,終於使男子打消輕生念頭離去。
楠梓分局長劉耀欽表示,楠梓派出所警員宋韋辰、李旭智處事積極,英勇解除民眾自戕之危機,保護民眾生命、身體安全,預防可能發生之危害,深獲民眾肯定及讚許,有效提升警察為民服務形象,忠義事蹟,殊值表揚。另呼籲民眾遭逢挫折磨難時,難免沮喪失志,但應勇敢面對解決,保持對生命的樂觀與盼望,建立對事物正向的人生觀,才有美好的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