右昌派出所一夜查獲三起酒後駕車肇事案,於12月31日凌晨近3時許接獲民眾報案,在本轄盛昌街上某知名便利商店,遭一部自小客車直接撞破該店玻璃大門,衝進店內撞毀櫃檯、收銀機、咖啡機及部分商品,立即派員趕赴現場調查。經到場員警發現該車駕駛人口中有酒氣,疑似酒後駕車加上疲勞駕車而肇事,現場僅有店員頭部外傷及部分財損,詢據江民坦承上情無誤;另二起均為酒後騎乘機車自摔、與他車擦撞,3案3人全依違反刑法公共危險罪嫌,解送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檢察署偵辦。
楠梓警分局長劉耀欽呼籲:氣溫驟降且包括尾牙,農曆春節又將來臨,會有較多的聚會,因此酒駕案件還是層出不窮!再此要加強酒駕宣導與執法,「酒後駕車新法從100年12月2日起,刑度提高至兩年以下、廿萬元以下罰款;且酒駕肇事致人於死、致人於重傷所造成被害人及家屬心中之痛,是永遠也無法撫平。酒後駕車猶如不定時炸彈,比危險駕車還可怕,因為駕駛人還可以見狀閃躲,但酒後駕車真的是誰遇到、誰倒楣」,再次提醒民眾酒後遠離方向盤,搭車回家最好!以確保您及他人生命、財產之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