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蘭分局枕山派出所警員林鴻裕於100年12月22日,擔服18至20時肅竊查抄勤務,19時許接獲民眾報案稱,員山鄉永同路2段有1民老婦人坐於路旁。警方接獲通報立即前往現場。到達現場發現一名老婦人坐在路旁,警方主動向前詢問是否有需警方協助,惟該民表達語意欠佳,無法詳述,且身上亦未攜帶任何證件,無法得知其身分,由於天氣寒冷,未避免其發生危害,警方立即將老婦人扶上巡邏車返回駐地,提供熱茶予以暖身避免失溫,並詢問其居住何處,惟該民年邁且天色昏暗忘記返家之路。警方立即通知勤務中心通報各所,有無民眾協尋該特徵老婦人,並積極以電話向轄區各里鄰長描述該名迷失老婦人特徵,請協助辨認協尋,經通知頭份村長到所指認稱,該老婦人為羅○○(12年次)住宜蘭縣員山鄉枕山村,遂以巡邏車護送其返家交由家人李○○照顧。
經了解羅婦今日下午獨自1人外出,因天色昏暗,即忘記返家之路,且當天天氣寒冷,身體不適坐於路旁,幸警方即時發現,避免憾事發生。家屬對於員警積極為民服務之精神表示讚揚。宜蘭分局長陳東成建議家屬勿讓家中失智老人單獨外出,且能在其身上配掛足資辨識身分之物品(基本資料或聯絡電話),以防走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