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縣虎尾警分局為防制民生竊盜,維護民眾財產安全,近日由分局長歐祖明指示成立聯合稽查小組,不定時針對本轄區之資源回收場實施檢查,該分局埒內派出所員警執行防竊查贓勤務時,檢查時不放過任何蛛絲馬跡,於日前14時55分許,在虎尾鎮埒內里林森路1段源順資源回收場實施稽查時,當場查獲業者涉嫌收購台電公司所有,失竊之電纜線一批,長12米(價值新台幣1680元),經帶回涉嫌人王0文坦承不諱。
經查其聯合稽查小組在上述時地執行稽查勤務時,埒內派出所所長陳銘祥、副所長林世彬、巡佐蔡明雄、警員廖瑞華等員,當場發現在回收場角落,有一捆電纜線,非當可疑,即仔細檢查該捆電纜線,在經驗中發現該批電纜線為台電所失竊之電纜線,警方即就將業者連同贓物一同帶回派出所偵訊,犯嫌在警方詢問下辯稱該批電纜線是在不知情之下,有人將其放在廢鐵之中以增加重量,但經警方詢問該批廢鐵有無登記、何人前來販售時,卻無法交代清楚,全案依收贓罪嫌,報請臺灣雲林地方法院檢察署偵辦。
虎尾警分局長歐祖明表示:為維護民生竊盜之安全考量,特將轄區內資源回收場列入防竊檢查勤務,除為維護民生用電安全外,亦保障百姓之生命安全,並呼籲民眾提高警覺,以免造成損失。除要求所屬員警全面動員外亦對易銷贓場所等處,深入查訪、追蹤、詳實蒐證、建立基本資料外,並於虎尾分局轄內聯外道路加強實施攔檢外,也呼籲社會大眾請特別提高警覺,並加裝防竊設備,對竊賊具有嚇阻作用,增加其犯罪風險,以共同維護民眾的財產安全。分局長歐祖明表示:本案能當場查獲收贓者以杜絕竊盜,並表示該勤務已發揮功能,另對於聯合稽查小組及埒內派出所同仁執勤認真,予以肯定嘉勉;對於竊嫌對民眾財產安全而偷竊台電之電纜線之行徑嚴厲譴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