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屆總統、副總統及第8屆立法委員選舉活動即將開跑,台南市政府環保局延續歷次選舉的環保措施,競選活動期間將設置競選廣告專區供候選人插旗宣傳。環保局長張皇珍呼籲候選人共同維護市容整潔及交通安全,若在專區以外區域違規插旗廣告,一律依法拆除。
環保局說,101年二合一選舉,總統、副總統競選活動期間自100年12月17日起至101年1月13日止,合計28日;立法委員競選活動期間自101年1月4日起至101年1月13日止,合計10日。各區公所將依區域特性規劃廣告專區,提報環保局審核後公告供候選人插旗廣告宣傳。私有空地或建築,須經所有權人、使用人或管理人同意並開立書面同意書始得設置。候選人競選服務處(以臺南市選委會登記在案為限)週邊得設置競選廣告物,範圍以服務處為中心左右不得超過30公尺,設置範圍以建築線內為限,並以不妨礙交通與安全為原則;競選旗幟廣告物應以旗叉或旗座固定於地面。
環保局指出,候選人在專區插旗廣告,應維護專區整潔美觀、公共安全,善盡管理責任,如因故致他人身體、財產法益受侵害時,候選人或設置人應自負民、刑事責任。
環保局強調,除上述規定的地點,私有空地、私有建築物、新風貌景觀地點、中央分隔島、人行或車行陸(天)橋、號誌桿、電線桿、路燈桿、公園、機關(構)、移動污染物(如汽、機車)、學校或機關大門兩旁5公尺內或其他公共設施及其用地等,一律禁止設置競選廣告物,包含張貼類、旗幟、懸掛小型看板及小型布條等。
環保局長張皇珍強調,環保局將秉持公平公正立場,發現違規設置的旗幟、廣告物,均立即拆除。希望各候選人共同維護市容觀瞻、公共安全及交通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