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充實台南市調解委員、秘書法律常識,藉以切磋工作技巧,提昇調解服務品質,並鼓勵本市調解業務績優人員,增進調解業務推展,實現以調解替代訟爭的理想願景來疏減訟源,促進社會和諧,市府於100年11月22日(星期二)上午8時起假市府民治市政中心南瀛堂(新營區民治路36號)辦理100年調解業務研習暨調解績優人員表揚大會。
本(100)年度調解業務講習會除邀請臺灣臺北地方法院鄭法官麗燕講授「民事及調解最新法令解析」外,亦安排汽車交通事故特別補償基金會講解「車禍與強制險及特別補償案例研討」,會中並表揚99年度調解績優人員171人。
調解委員都是義務職,平日本著犧牲奉獻的精神,默默地為促進地方團結和諧、排解紛爭的工作盡心盡力。本市99年各區受理調解案件高達10,140件,調解成立8,013件,調解成立比率達79%,會中表揚榮獲99年度辦理調解業務獲法務部考評績優單位:原台南縣第一名:永康區區公所;第二名:仁德區公所;第三名:新營區公所;第四名:七股區公所;第五名:新化區區公所;第六名:歸仁區區公所;原台南市第一名:東區區公所;第二名:安南區公所。
調解制度是適合我國國情及文化背景的良好制度,不但可疏減法院訟源,又可迅速化解紛爭,對促進地方團結、社會和諧貢獻良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