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市鳳山分局新甲派出所轄內,於本月分別15日下午在鳳山區五甲三路37巷口婦人徒步及16日上午在鳳山區新樂街與新強路口婦人騎乘機車同樣遭1名身份不明、年齡不詳男子、頭戴全罩黑色安全帽、中等身材、穿黑色長袖外套、長褲,騎乘1部重機車黑色(車牌、車型均不詳),都由後右側徒手搶奪婦人頸部的金項鍊,得手後逃逸。
案經發生後鳳山分局分局長陳書田立即指派偵查隊、新甲派出所成立專案小組全力緝捕搶奪金項鍊嫌犯,調閱歹徒逃逸路線沿線百餘支監視器分析、比對後清查,發現出嫌疑犯騎乘犯案交通工具重機車是懸掛失竊車牌CTW-260號,更進一步影像交叉循線追查出嫌犯設籍於高雄市前鎮區的曾x豪(高雄市人、74年次、有毒品、強奪等多項刑案資料等)涉嫌重大,鳳山分局新甲派出所員警立即向高雄地法院申請搜索票後前往高市前鎮區五慶一2之x號住家,於11月18日11時50分許將曾嫌查緝到案並當場查扣曾嫌犯案時所騎乘的機車及失竊車牌、穿著衣、褲、安全帽另在曾嫌房間內查獲安非他命等証物,經詢曾嫌坦承犯行,供稱沒錢花用及買毒品才會下手行搶婦人身上的金項鍊變賣,全案偵訊後依毒品、搶奪罪嫌移請高雄地檢署偵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