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縣政府堅持力爭台鐵捷運高架化經費應回復原先由中央全額負擔的主張,終獲中央採納,同意免除縣府負擔3.3億元配合款。屏東縣副縣長鍾佳濱昨日北上行政院經建會參加「台鐵捷運化高架工程財務計畫會議」,重申縣府主張應回歸原核定計畫,免除縣府負擔配合款,並籲請行政院儘速核定台鐵捷運高架工程的修正計畫,以利工程順利推展。
該會議由經建會副主委黃萬翔主持,在聽取縣府的主張後,會中達成同意免除縣府負擔配合款3.3億元的結論。
鍾佳濱表示,縣府自始都主張依原計畫的精神,應由中央全額負擔,行政院應儘速核定該案的二次修正計畫,讓工程能順利推展。除縣府無需負擔配合款外,包括交通部鐵工局的自償部分,亦應回歸原計畫,超出原計畫的調整增列,恐怕仍會影響工程的推展,籲請行政院應依原案精神儘速核定修正計畫。
鍾佳濱說,自99年1月由交通部將第二次修正計畫陳報行政院後,至今仍未獲核定,已影響工程進度,又完工日程從100年6月延至104年11月,希望中央能以最有利工程推展的原則儘速核定修正計畫,讓工程能如期如質完工,回應鄉親殷切期待,提升交通運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