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來許多民眾向政府反應,於購買液化石油氣(桶裝瓦斯)時,瓦斯行要求消費者一併購買瓦斯桶,或於更換瓦斯桶時,瓦斯行要求另外加收檢驗費,為避免消費者權益受損,依據「家用液化石油氣供氣定型化契約範本」,藉以規範買賣雙方權益,進而維護消費者權益及確保瓦斯桶使用安全。屏東縣政府消防局第三大隊林邊分隊為配合消防局相關期程、於轄區內加強取締逾期鋼瓶及宣導定型化契約。
定型化契約內容包括:1、瓦斯品質重量不縮水(契約第一條-瓦斯行銷售液化石油氣,品質應符合國家標準,且重量與標示相符),2、瓦斯沒用完可退費,3、押瓶費可全數退還,4、瓦斯使用安全有保障,5、消費權益義務說清楚,林邊消防隊利用轄內各集會活動發放宣導單及懸掛宣導條,使民眾能清楚了解消防局推動的措施。
消防局林邊分隊葉森秋小隊長表示,藉由各集會活動宣導,拒用逾期鋼瓶若發現逾期鋼瓶可向消防隊檢舉及定型化契約的內容,希望能透過民眾的相助力量保障身家財產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