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落實垃圾強制分類政策,提升資源回收成效,環保局自即日起,針對全市機關、學校、社區大樓等共200處以上單位及派員隨垃圾車進行強制垃圾分類排出點查核工作,若發現違反規定者,將依法處分。
高雄市環保局表示,資源回收垃圾分類已經成為全民運動,但近期至後端焚化爐抽查,發現仍有少部分整包袋裝垃圾中,多為飲料塑膠杯、廣告紙、保麗龍、紙製餐盒、廚餘等可回收物品,顯示民眾雖已有資源回收的觀念,但自我分類的行動力仍需加強。
環保局近期內將展開加強稽查及舉發行動,並再次呼籲市民朋友們,請民眾丟垃圾做分類時,將家裡垃圾分為資源物、廚餘、一般垃圾三大類,若能將垃圾妥善分類,並放在正確的位置,就能將垃圾化為有用的資源,減少天然資源開發及減緩地球暖化。
環保局也表示,目前垃圾強制分類已有相關罰則,違反經勸導未改善者將依廢棄物清理法規定,處新台幣1200至6000元之罰款;雖然處罰非為最主要的目的,而是希望民眾皆能養成隨手分類的習慣,多一分類動作,就可爲地球盡一分心力,也希望大家共同來配合加強宣導「垃圾全分類、零廢棄」的觀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