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環保局日前下午16時10分接獲通報,仁武資源回收廠煙囪排放紅紫色煙,隨即派員前往稽查於16時30分到現場,發現該廠1、2、3號爐煙囪均排放紅色偏紫色煙。稽查人員已於現場錄影存證,並完成目測判煙(不透光率35%以上),將依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20%累積時間不得超過3分鐘)暨56條規定告發處分。由於本案係屬重大事件,將依裁罰準則加重裁罰15萬元。
仁武資源回收廠表示,下午15時40分即發現有操作異常狀況,原因尚在調查中,除已依規定通報環保機關外,並採取緊急停爐及應變措施,並於當天下午17時起,陸續停止1、2、3號爐操作,17時15分之後,已完全停止運作及污染排放。至於各區清潔隊的垃圾收運工作,仍維持正常運作,並沒有受到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