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鰜鰈情深壯年夫妻拾金不昧,為善不欲人知。
2011
10/09
21:01
向文娟
高雄市
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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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0-09 21:01
向文娟 高雄市 報導

 

一對鰜鰈情深壯年夫妻於晚間運動後,欲返家時在慢車道旁,不小心踢到一個不顯眼信封袋,發出不同的聲響當時好奇心發現上有寫小奇與阿拉伯35000×29÷30=33833等數字,打開一看內有新臺幣3萬3仟8百3拾3元,與數字相同的金額,仔細查看內無證件,且6日是一般公司行號發薪水日期,研判可能是一位剛領取薪資的不小心勞動服務者遺失的薪水袋,且袋內無身分證件,將心比心遺失者必定心急如焚,辛勤工作1整個月待遇,1個家庭恐急需生活費救命錢。二話不說直接轉到鄰近警察單位,將這筆金額原封不動交付警方提供查詢,為善不欲人知夫妻檔,將薪水袋交付後即欲離開,並表示舉手之勞不願留下資料,值班警員官享典告知心地善良好心的夫妻檔,信封薪水袋因無遺失者資料,日後公告6個月內如果無人招領,該筆金額須發還拾獲人,需要留下拾獲人個資,便於日後發還。

舉手之勞不欲人知的鰜鰈情深壯年夫妻表示上一次運動後檢到皮包內有台中市市民證件,交到警政單位,亦未留下個資,事後警方發還,遺失者中山大學學生000有打電話跟他們致謝,希望本次行為亦能比照上次辦理。警方再次請求才願意留下來,並留下製作拾獲程序。當警方處理製作程序時,忽然間,一位心急如焚市民許耿奇先生(男57年生,戶籍住雲林縣,現住高雄市三民區大連街),慌慌張張跑至本分局詢問有無愛心民眾拾獲遺失物(金錢),交到警察局供人認領,他剛下班領到9月份薪水的信封袋,從左營工作處騎乘腳踏車回家途中不慎遺失,因為要去繳女兒安親班費用,才發覺薪水袋不見,急忙在左營區工作地與三民區租屋住處來回穿梭找尋,遍尋不著,希望警方能代為查詢鄰近各警察機關、派出所有無愛心市民拾獲他的薪水袋,如果無人尋獲,請求警方能提供警察廣播電台廣播協尋。受理遺失物警員官享典不動聲色,詢問遺失物特徵及金額,與現服務者拾獲物品吻合。因現金袋內並無身分證件,避免有發還錯誤,請許先生聯絡發給薪水的老闆至辦公室證明,填寫信封袋上金額文字筆跡核對,便於製作發還程序。期間,許先生表示從事營造業,全家人就是靠他工作這1份薪水生活,薪水袋遺失後,已請太太動員全家親屬、朋友沿路找尋,得知尋回失物,許先生電話回報渠家人、妻子報喜並告知遺失金錢已由好心的鰜鰈情深壯年夫妻拾獲並交到警察局供人招領,家屬不用再左營區工作地與三民區租屋住處沿路找尋,欣喜萬分,由衷感謝林氏夫婦。經過仔細比對查證確認是許先生遺失物,本隊亦告知林氏夫婦權益,依照拾得物規定,拾獲人可以請求遺失當事人,就該筆金錢數額百分之三十報酬,林氏夫婦非常謙虛表示,拾獲無證件的金錢,都不會據為己有又何於求償,心存善念只想趕快將這筆薪水袋送回失主手上,失主尋回遺失物的喜悅,就是他們最好回報的禮物。從旁協助幫忙副隊長巢義信表示,上一次,一位市民,夜間拾獲信封袋內裝1000元100張共10萬元壹只,同樣情形沒有證件、文字祗有袋子壹只,不知何人遺失,本隊受理後,使用最基本的作為,將巡邏車開到拾獲地點,打開警示燈作為機動派出所,等候遺失者報案,遺失者來回穿梭找尋時,發現警車詢問,查證屬實,引導遺失當事人回隊製作認領程序,並向拾獲人致謝,本隊同仁亦分享當事人愉悅喜訊。

上傳時間:2011-10-09 2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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