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政府警察局左營分局博愛四路派出所,於100年09月04日15時30分許接獲轄內新光三越百貨公司報案,稱有一名男子攜帶小型錄影錄音筆,在百貨公司內隨機偷拍逛街女性民眾裙底風光,所長廖錦松立即指揮巡邏警網趕往現場了解,並於同(04)日16時30分查獲且逮捕該名男子,帶回調查。
昨(4)日下午15時許,一名被害女子與男友在左營新光三越百貨公司逛街時,發現有一名形跡詭異的男子尾隨他們,並不斷靠近被害女子身旁,被害女子覺得奇怪,其男友上前詢問時,該男子不斷閃避且快步離開,被害人由百貨公司三樓追至四樓,該名男子無路可退,始回應被害人質問,隨即並在該男子所提之手提袋外側網袋發現一支小型錄影錄音筆,於是請百貨公司通知警方到場逮人。據發覺被偷拍的被害女子指稱,她與男友日前於另一家百貨公司逛街時,就曾遇到蔡姓嫌犯,當時蔡嫌也是以同樣的手法接近尾隨被害女子,但只覺得他很詭異而趕緊避開,她與男友因而對此人怪異行徑印象深刻,昨(04)日再見到蔡嫌穿著相同衣物、手提相同手提袋出現,並以相同手法接近被害女子時,其男友決定問個清楚,始發現蔡嫌竟是名在百貨公司隨機偷拍女子裙底風光的偷窺狂。
警方到場後,在該名蔡姓犯嫌隨身攜帶的手提包外側網袋取出一支小型錄影錄音筆,蔡嫌當場坦承他將小型錄影器材藏在手提包上,提著包包接近在百貨公司逛街的女性顧客,從下方往上拍攝女性顧客的裙底風光,警方當場逮捕蔡姓嫌犯,帶返所釐清案情時,發現蔡姓犯嫌是名取得博士學位的高材生,並在學校擔任助教職務,蔡嫌犯案後表示已經知錯且非常後悔,不斷向被害女子道歉,但被害人不希望有更多人再受害,堅持對其提出告訴,全案依防害秘密罪嫌,移送高雄地方法院檢察署偵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