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東警察分局成功派出所警員吳維哲、警員林明志,100年8月19日6時45分獲報,在羅東鎮純精路2段22號前有民眾須警方協助,經趕至現場發現該女子(黃○○、女、51歲、屏東縣人)身心疲憊,不發一語,吳員見狀後,苦口婆心開導,女子終於卸下心防,表示其前天晚上外出購物後,卻不知如何返家,從18日至晚上一直在羅東鎮純精路段徘徊,經林員查證相關資料,得知黃女胞兄現住於羅東鎮,便護送黃女至其兄住處,惟其胞兄稱渠精神異常已久,近期可能未按時服藥及送醫治療,致精神狀況極度不佳,病情發作時會突然不見蹤影,導致家屬經常四處尋找其下落。黃男表示因自身行動不便且經濟狀況不佳,無法照料其妹,期望警方能將黃女護送冬山鄉交由其父親照料,對警方主動積極之態度以及臨危不亂之智慧深表讚許與由衷感謝。
吳等2員主動積極處事,為民服務態度與精神,深獲家屬衷心感謝,足堪表率。
羅東警察分局分局長李忠萍表示:為善者,不一定要求得回報。對分局同仁能充分發揮親民愛民之精神,深表肯定之意。為民服務是警察的重要工作,除表揚辛勞同仁外,並要全體同仁時時做好為民服務工作,建立良好警察形象,讓民眾對警察滿意度再次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