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扒光衣褲綑綁持槍逼債 警察破獲暴力討債集團 至少2百多人受害
2011
07/28
22:01
王時榮
高雄市
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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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7-28 22:01
王時榮 高雄市 報導

高雄市新興分局與高雄憲兵隊、高雄市調處、刑大偵一隊共同於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檢察署謝檢察官長夏指揮下長期偵查,於100年7月27日同步於高雄市、屏東縣市等8處地點進行搜索逮捕行動,查獲王○○:綽號「萬能」有殺人未遂、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妨害自由、賭博等刑案資料;黃○○:綽號「金山或少爺」有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傷害、詐欺、公共危險等刑案資料;葉○○;蔣○○:綽號「興哥」;吳○○:係○○卡拉OK負責人;王○○;蘇○○等人,涉嫌持槍暴力討債,行動時並搜扣澳地利制式手槍及西班牙制式手槍各1把、子彈83發、被害人支票2百多張,及討債用鐵條、鐵鍊、電擊棒、高爾夫球桿…等證物。

涉嫌人王○○:綽號「萬能」、黃○○綽號「金山、少爺」、王○○綽號「王子」、蔣○○、吳○○、葉○○、蘇○○:綽號「胖虎」等7人,共同組成以王○○為首之放高利貸、討債集團,平常以○○卡拉OK小吃部為放款、圍事之據點,並由王○○持用0900000000、0900000000號手機對外聯絡放款給被害人,貸款利息高達270分以上,被害人如遲繳,即由王○○指揮黃○○、王○○、蘇○○等人,以持槍、毆打及言詞恐嚇之方式對付欠款者。

警方歷經9個月的偵查,發現該集團在高、屏地區專放高利貸,並以高雄市鹽埕區七賢三路○號為經營地下錢莊之據點,專門放款給予急需資金之不特定對象,再藉以榨取高額利息,以供該犯罪組織經濟來源,倘借貸人無力償還或繳息時,王○○即指揮手下持槍脅迫,使用暴力或言詞恐嚇等方式催討債務,長期從事高利貸及暴力討債行為,警方於搜索時並當場查扣面額3萬至18萬元不等之被害人本票達二百多張,被害人達二百多人以上,牟利達仟萬元。

偵辦期間發現一被害人因遲交利息被持槍強押至吳○○所經營之○○卡拉OK店內2樓拷打,並將被害人衣褲脫光後以尼龍繩索套綑綁控制行動,用槍指著被害人恐嚇,並以鐵條、木棍毆打被害人成傷,強逼被害人聯繫家屬還錢才肯放人,被害人於零晨5時許趁黃○○睡著,掙脫繩索套穿著內褲逃逸,經本分局獲悉相關情資循線偵辦。

嫌疑人王○○、黃○○、葉○○、蔣○○、吳○○、王○○、蘇○○等7人,經本分局依涉嫌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組織犯罪條例及重利等罪嫌移請高雄地方法院檢察署偵辦。

上傳時間:2011-07-28 2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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