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屏東縣政府籲請農民共同防治東方果實蠅
2011
07/04
20:23
天眼日報記者
許明松
屏東縣
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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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7-04 20:23
天眼日報記者 許明松 屏東縣 報導

屏東縣政府農業處表示,100年度5月至12月東方果實蠅共同防治資材─含毒甲基丁香油誘殺液(板),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業於7月1日寄送至高雄區農業改良場統一分發各鄉鎮農會,並由各鄉鎮農會分送給果農懸掛使用,請農友逕向所轄鄉鎮農會申領,共同防治東方果實蠅,以免影響果實之品質及產量。

農業處說明,東方果實蠅為台灣常見的害蟲,危害多種水果,全年發生無越冬之現象,繁殖力強,善飛翔及遷移,被害之果實畸型或腐爛致失去商品價值或減產,影響農民收益甚鉅。本年度防治資材發放標準為每公頃四至六片誘殺板或一瓶誘殺液(均分至四組麥式誘殺器使用),誘殺效果約為二個月。如搭配長效型誘殺器則為每公頃四至六瓶誘殺液,誘殺效果可達四至六個月。

縣政府籲請農民共同參與東方果實蠅的防治工作,以發揮整體最大防治效果。

上傳時間:2011-07-04 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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