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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霄警方查獲槍枝及子彈
2011
06/16
18:37
黃義雄
苗栗縣
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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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6-16 18:37
黃義雄 苗栗縣 報導

 

苗栗縣警察局通霄警分局通霄所長黃鴻江率領巡佐王泰文、警員張永楨、張東坤於6月15日14時50分持台灣苗栗地院搜索票至被搜索人王國宙住居所通霄鎮平安里竹林路一處住宅,執行搜索,約15時許在王嫌2樓臥房床頭櫃右側地板上發現一咖啡色包包,相當可疑,遂即搜索,發現改造手槍2支,經警方會同王嫌清點包包內違禁物品,共計查獲嫌犯王國宙持有改造手槍2支、改造槍管1支、子彈成品8顆、半成品28顆。

嫌犯王國宙向警稱改造手槍2支係綽號小黃男子因積欠賭債8萬元以抵債之用。卻無法交代綽號小黃之年籍及電話,渠所言顯不足採信,全案依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罪移送苗栗地檢署偵辦。

圖說:查獲嫌犯王國宙持有改造手槍2支、改造槍管1支、子彈成品8顆、半成品28顆。

上傳時間:2011-06-16 18: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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