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幅員廣大的台南,區公所是市府第一線服務單位、敏銳的觸角,代表市長為市民解決問題,替市民服務。區政治理不僅是市政的縮影,優秀區長更是市政內閣的儲備人才。
「用對的人,做對的事,心中坦蕩,對市民負責」是賴市長施政的重要理念之一,為落實此一用人原則,台南市政府特別訂定區長甄選及培訓計畫,透過甄選、培訓、用人三個階段,希望藉由此計畫培訓完成後,即可擇優人員派任,不必靠關說,一切公正、公平、公開拔擢有用人才。
儲備區長人員除應具備下列基本條件外,並需具備下列特殊條件各目之一以上,始得參加甄選:
(一)基本條件:
1.現任市府及所屬機關學校合格實授薦任第八職等以上職務,任薦任第八職等以上主管職務滿3年以上,具一般民政或一般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人員。
2.最近五年年終考績四年考列甲等、一年考列乙等以上。
3.最近五年未曾受刑事、懲戒之處分。
4.最近五年平時考核累積未達記過以上之處分。
(二)特殊條件:
1.最近十年內曾經當選模範公務人員、績優人員或獲頒勳章、功績獎章、楷模獎章、專業獎章及傑出貢獻獎章等。
2.對所任業務研究創新,提出著作或方案,經採行或經認定有參考價值,並獲獎勵。
3.對所任業務之推展,具有成效或領導有方,有具體優良事蹟。
4.最近五年內曾獲一次記一大功以上之獎勵。
5.取得採購專業人員基礎訓練以上證照。
本次甄選報名時間自即日起至6月24日止,沒有錄取名額限制。賴市長呼籲市府員工要勇於面對挑戰,要有使命感,肯定自己,歡迎有能力的人自我推薦參與本計畫,各機關亦請踴躍薦送優秀人才參加甄選,期望未來市府組織人員可像活水一樣的交流與傳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