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是衛生署公告黑心起雲劑終止日「D-day」,嘉義縣衛生局凌晨零時啟動聯合稽查行動,總計稽查1187家,共有8萬4695件不符規定,當場要求業者將產品下架,其中以藥妝店販售「膠囊錠狀粉狀之型態」居多。
縣長張花冠非常關心黑心起雲劑問題,指示衛生局務必確實查察,不讓黑心產品危害縣民健康。
衛生局31日凌晨兵分三路,由局長鍾明昌親自領軍,會同縣府消保官及衛生局、所近100組200多名人員,分別至各鄉鎮超商(市)、賣場、傳統市場、藥妝、檳榔攤等處所進行地毯式查察行動,針對架上販售的5大類食品廠商,要求業者提出產品安全證明,否則不得販售,違反者將予重罰,確保民眾不再把汙染產品吃下肚。
衛生署公告5大類食品包括「運動飲料」、「果汁飲料」、「茶飲料」、「果醬、果漿或果凍」、「膠囊錠狀粉狀之型態」等,未提具安全證明文件者,或上游製造廠商未出具未含起雲劑相關証明(切結書),均不得架上陳列販售。
衛生局表示,自5月29日起免費受理民眾食品是否含塑化劑檢驗服務,31日受理7件,總計3天來共受理33件。
衛生局長鍾明昌表示,為確保上架產品合乎規定,如食品通路業者仍有應下架而未下架之產品,將依食品衛生管理法第35條:拒絕、妨礙或規避本法所規定之抽查、抽驗、查扣、不能或不願提供不符合本法規定物品之來源或經命暫停作業而不遵行者,處新臺幣三萬元以上十五萬元以下罰鍰;情節重大或一年內再次違反者,並得廢止其營業或工廠登記證照。
衛生局也請消費者共同把關,購買相關產品前,請店家提供檢驗合格證明或來源證明;如發現疑問商品,提供衛生單位進一步查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