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教育法」100年6月5日即將上路,嘉義縣環保局近來接到不少單位詢問「環境教育」內涵?大家滿腦子問號?為解決大家的問題,環保局5月24至27日將分別在南華大學、創新學院、蒜頭糖廠環保生態園區和中埔國中舉辦4場次「環境教育法法規說明會」,邀請對象為今年6月5日起每年應參加4小時環境教育的機關、公營事業機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政府捐助基金累計超過50%的財團法人等共計324個單位。
環保局表示,「環境教育法」設立的宗旨為因應全球暖化、氣候變遷,加上對生物特性與環境的破壞、能源與糧食嚴重短缺,已經嚴重威脅人類及環境,為解決棘手的環境問題,除尋求科技方法外,治本之道就是長期深入推動環境教育,讓每一個人從認知、價值觀及態度上落實環境保護行為,同時將觀念帶入工作,學校也能從小培育學生對環境的友善態度與資源永續的價值觀。
環保局指出,環境教育法對於違反環保法令處以停工、停業及罰鍰新台幣5000元以上案件,除原有處分外,還必須接受1至8小時環境講習課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