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政府辦理「市長與民有約」自4月26日登場至今已邁入第四週,四週來共受理154件陳情案,其中76件於現場獲得妥善的處理,無法於現場處理者由各權管機關接續辦理。
為有效率的解決民眾問題,每週二下午市長陳菊率領副市長劉世芳、李永得、陳啟昱及各局處首長親自坐鎮接受民眾現場陳情,陳情案中有許多是多年無法解決的案子,其中包括長達30年仍未獲得妥處的陳情案,多數民眾為利案情說明都準備了相當多的資料,希望能獲得滿意的處理,不管是溝蓋的舖設、住家遭受鄰居噪音干擾或是有關公共事務的建議等,甚至是已涉訟多年未獲解決的案件,市長都非常有耐心的傾聽民眾的心聲,並當場裁示相關局處做最妥適的處理,多數的民眾十分肯定市府這項便民措施及服務效能。
陳菊市長表示:民眾陳情案,雖然有些是多年無法獲得圓滿解決或已涉訟的案件,為維護市民權益,仍特別指示市府同仁對民眾陳情案耐心傾聽、了解訴求,本於同理心於合法範圍內儘量替民眾解決問題。
籌辦機關民政局同時表示,「市長與民有約」仍於每週二下午1時30分至4時在鳳山行政中心大禮堂持續受理民眾陳情案的申請,歡迎市民朋友多利用是項管道,針對市政建設踴躍提供建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