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縣新光派出所受理一起男子酒後欲傷害家人案件,由巡佐石席宇、警員陳哲泰前往處理,該男子見警後以手槍型工業用火藥釘槍裝設火藥欲攻擊員警,員警迅速將該男子制伏並依妨害公務罪嫌移送雲林地方法院檢察署偵辦。
酒醉男子陳岳聰(35歲、住斗南鎮田頭里),因酒後閙事與家人發生激烈爭吵並意圖傷害家人,家人因恐發生意外報警處理,嫌犯陳岳聰見警前來處理,心生不滿便持手槍型工業用火藥釘槍欲攻擊員警,員警先行好言相勸令其放下手槍型工業用火藥釘槍,但嫌犯陳岳聰不僅不聽從員警的好言相勸,也不放下手槍型工業用火藥釘槍,反而更變本加厲打開手槍型工業用火藥釘槍裝設火藥,並拉卡榫裝置瞄準員警欲射擊,員警見狀立即將嫌犯制伏在地,並將嫌犯依妨害公務罪嫌移送雲林地方法院檢察署偵辦。
家屬表示非常感謝處理員警,因員警機警的反應,因而避免了其家人慘遭不幸傷害的發生,同時也伸張警察的公權力。
斗南警分局長陳吉政表示:新光所巡佐石席宇、警員陳哲泰迅速機警的危機處理,不僅發揮了警民一家的精神,更讓驚恐的家屬深深的感受到警察實為人民之保姆;更讓嫌犯體會公權力是不容挑戰的。陳分局長並籲請民眾如有任何需要皆可撥打110請警察協助幫忙,更企盼警民一家共同打擊犯罪,維護地方良好治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