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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牌錶網上賣 觸法悔不當初
2011
05/13
10:42
劉志雄
彰化縣
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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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5-13 10:42
劉志雄 彰化縣 報導

彰化警察分局縣庄派出所於日前執行網路巡邏時,查獲嫌疑人廖0儀登出一則拍賣訊息為,警方發現該拍賣品與固喜歡固喜公司(GUCCI)真品兩者價格差距頗大,疑似為仿冒產品,經通知廖嫌接受調查,到案後坦承不諱,全案依違反商標法報請地方法院檢察署偵辦。

員警調查時發現廖嫌意圖營利,涉嫌於日前在拍賣網站上,將一件,以其個人之網路帳號,公然以新台幣600元直購價販售,供不特定人士參加競標最後以新台幣600(含運費)元直購價結標,經臺灣區授權代表人黃先生檢視為仿冒品無誤,廖嫌到案後坦承不諱,全案依法報請地檢署偵辦。

警方對此呼籲店家業者販售商品都必項要經過原專利人授權才得以販賣,所以千萬不要使用任何的管道販賣未經授權的商標商品,否則買賣未做成即先觸犯商標法規範,不僅僅店家信用全無、更會觸及刑事法令實在得不償失!

上傳時間:2011-05-13 10:42
免責聲明:本文來自 劉志雄 ,不代表天眼日報全球網路新聞網站的觀點和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