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警分局民生路派出所警員林以興、簡萬福日前接獲線報前往彰化市ㄧ處民宅附近,當場查獲男子廖0華(男、49歲、雲林縣人)因詐欺案為雲林地方法院檢察署通緝在案,到案後坦承不諱,全案依法報請雲林地方法院檢察署歸案。
廖嫌供稱該期間因為與妻子ㄧ同在台中市工作,都沒有住在雲林的家中,沒有辦法收到法院通知書,所以才不知道已遭雲林地方法院通緝,經員警告知其為詐欺通緝犯身分後,予以道德勸誡請其自行到案說明,廖嫌也聽從員警之勸導協助配合,全案在警方偵訊後報請雲林地方法院歸案。
彰化分局分局長郭士傑表示:對於員警勤務落實而查獲通緝犯案深表肯定,另請民眾發現可疑人、事、物時,立即撥110電話或就近向警方報案。讓您我一同來預防詐(騙)欺、竊盜、取締賭博電玩、色情、毒品及有關違法情事,共維護彰化地區良好社會治安環境。